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批准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(GB 46761—2025)与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》(GB 46750—2025)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,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为落实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中关于无人机实名登记激活、识别信息报送等要求,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航局制定上述两项标准。其中,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明确了无人机实名登记与激活的全流程,涵盖登记主体、登记管理、数据查询、注销、数据接口及等级保护等内容,并规定无人机在激活前及取消激活后均不得具备飞行能力。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》则要求无人机在开机后与飞行全程主动向监管系统报送身份、位置、速度及状态等关键信息,以便实时监控其飞行动态。
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与实施,将有效从技术上界定无人机“谁能飞”与“谁在飞”的关键问题,支撑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的具体落地,为促进无人机行业安全、规范、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保障。